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(2)
2012-02-10 13:35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://shaoyang.huatu.com/ 作者:邵阳华图 来源: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
考生身份为留学回国人员的,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(港澳台地区)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。
三、面试确认
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月20日(星期一)17:00前将《公务员面试确认表》(附件2)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renshichu@satcm.gov.cn,发送后请电话确认。标题格式为:“***(姓名、准考证号)面试确认”。
逾期未确认的,视为自动放弃,不再进入面试程序。
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,需书面提交放弃声明(注明姓名、准考证号、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,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)。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声明的,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。
四、体检
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体检。参加面试人员请于2月24日上午参加体检,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,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。请参加体检的人员空腹,于体检当日8:15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楼前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地点。
五、考察并确定拟录用人选
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:3及以上的,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(笔试、面试各占50%)和体检结果,按1: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;比例低于1:3的,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,方可进入考察。
综合考虑考试、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。
六、有关要求
(一)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,请于面试当日上午8:30前到候考室报到,进行资格复审和入闱封闭,8:50以后,考生不得入场。
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,请于面试当日下午13:00前到候考室报到,进行资格复审和入闱封闭,13:20以后,考生不得入场。
候考室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楼2层208房间。
(二)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,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,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,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。
(三)考生不得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,面试后严禁泄露试题信息。
(四)考生自行负责食宿交通,并请保持通讯畅通,以便联系。
(五)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执行。
联系电话:010—59957809
传 真:010—59957634
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
二○一二年二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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