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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面试

  (1)面试入围按报考招聘计划1: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。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,成绩相同时,并列排名。

  (2)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。面试采取100分制。备课时间40分钟,说课时间10分钟,由评委当场评分。面试时间地点在隆回教育网、隆回县人社网上另行通知。

  (三)体检

  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60%,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,如综合成绩相同的,并列排名。

 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费用由受检人员自理。

  笔试、面试成绩和体检结果,按程序分阶段在隆回教育网、隆回人社网发布和在县委、县政府、县教育局门口张榜公布。

  (四)考核

 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,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县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和考察考核。

  如有自愿放弃和体检不合格者,则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  (五)公示与聘用

  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资格复审、考核合格人员,由隆回县人社局、隆回县教育局审查报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。

  聘用原则:拟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本人户籍所在乡(镇)学校岗位;如在本乡(镇)未能选择到学校岗位的拟聘人员,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、就近选择其他乡(镇)缺岗学校岗位。

  (六)监督

  为确保招聘工作客观公正,县监察局全程参与,全程监督,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
 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  隆 回 县 教 育 局

 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

  隆回县2011年定向招聘边远学校计划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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