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公告: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
2012-02-06 11:32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://shaoyang.huatu.com/ 作者:邵阳华图 来源:国家公务员考试网
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有关规定,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请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月14日前进行面试确认。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确认(电子邮件的主题请填写为“考生姓名+报考职位名称+确认参加面试”)。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,将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次递补本职位后续人选参加面试。
具体面试时间安排如下:
上午参加面试的人员请于8:20前到达面试地点,下午参加面试的人员于12:50前到达面试地点。上午8:50以后,下午1:20以后,考生不得入场。 四、面试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(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腾飞路15号,乘坐3路、53路、72路、75路公交车到华欧集团站下车即到) 五、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为2月21日下午2:30—5:30,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会议室,资格复审时请携带本人如下材料: 1.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2.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; 3.考生报名登记表(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,并粘贴照片); 4.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; 5.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(如工作经历证明、党员证明、外语水平证明)。 考生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、弄虚作假的考生,一经查实,即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,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。 六、其他事项 1.考生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。 2.各职位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:3及以上的,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:1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;录用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如低于1:3的,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及以上,方可进入体检、考察。 联系人:刘集思,联系电话:0471-3366406 电子邮件:nmgliujisi@163.com
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 二○一二年二月六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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