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12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公告(2)
2012-02-18 13:57 湖南公务员考试网 http://shaoyang.huatu.com/ 作者: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 来源: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
四、注意事项
(一)考生须提前邮寄的材料
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18日前(以邮戳为准)通过快递方式将以下材料邮寄至我院进行资格复审(不接待本人送达):
1、报名登记表(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)。粘贴照片(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),准确、详细填写个人学习、工作经历,时间必须连续,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,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。未按要求填写的,视为资料不全。
2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。
3、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。
4、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(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)。
5、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)。
6、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张(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)。
7、本单位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证明。
8、其他材料:除上述材料外,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,同时提供以下材料:
(1)应届毕业生: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(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,表格上须注明政治面貌,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)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。
(2)在职人员: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(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,工作单位详细名称、地址,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)和工作证复印件(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,须在报考证明中说明)。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,还需提供离职证明。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,可在考察时提供。
(3)待业人员:需提供待业证明(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,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)。
(4)留学回国人员: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。
(5)报考“大学生村官”专属职位的,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,证明内容应包含报名时是否已满服务期及服务期考核情况。
材料邮寄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干部处收,邮政编码:201204。请在信封上注明“2012年中央公务员考录面试材料”。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,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。
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,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,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。
逾期未进行邮件确认及未邮寄上述材料的考生,经进一步核实后,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由该职位其他笔试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。
(二)面试报到时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。
五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有关事项说明
1、面试前,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,则按照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递补;递补后,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仍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,则组织现有人员面试。
2、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:3及以上的,面试后按照综合成绩(笔试成绩、面试成绩各占50%)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。若参加面试的人数少于该职位录用计划的3倍时,考生面试成绩在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时,方可进入考察,面试考生没有达到规定的平均分,该职位取消录用。
3、考生有特殊原因不能按要求送交材料的,需提前说明,否则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4、培训部培训管理职位面试时还将加试法语笔译和口译项目,法语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,仅作参考。
5、面试考生全部参加体检。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,体检费用由我院支付。
6、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,或体检、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结果失真的考生,一经查实,取消录用资格并报上级机关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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